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某公司的委托,对“某公司储能项目劳务分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某公司储能项目劳务分包
2.2项目编号:GHL
2.3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4工期:计划总工期:65日历天(具体以满足采购人需求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7日
项目交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
2.5质量保证期:一年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1: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储能站安装劳务分包工程 |
项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
2 |
升压站劳务分包工程 |
项 |
2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
3.资格要求
1.1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1.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满足施工现场的技术、工期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出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评标现场的评定结果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5.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4日18:00至2025年01月1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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