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中央分隔带项目)(EPC)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2012〕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采用公开招商招标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融资建设,地方政府逐年支付投资人建设费用,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府仁寿大道。
2.2建设规模:全长31.288公里,其中隧道长4.96公里。路面和路基宽度为32米,采用双向6车道,二峨山隧道采用双洞4车道,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公里,荷载采用公里-I级,其他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指标》(JTGB01-2003)中一级公路技术标准的规定。
本次招标:起于黑龙滩镇渡槽村,路线向东南前行,经清水镇、大化镇等3个镇止于大化镇(三绕黑龙滩互通),道路全长12.5公里。本次实施的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中央分隔带除隧道和桥梁外长度约9.5公里,宽度为8米宽,中央分隔和分离式隧道分隔带面积共约10万平方米。
2.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81256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818.96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限价为803.56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5.4万元。)
2.4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绿化设计,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测量,新增及变更设计,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符合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总工期75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资金来源:采用公开招商招标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融资建设,地方政府逐年支付投资人建设费用;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为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标、纸质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
设计业绩:/业绩;施工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3.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09:00至2025年2月8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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