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 采 购 人: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100%
6.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采购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6.00 |
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12个月)。 |
备注: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二)付款方式:
(一)付款阶段:分二期付款。
(二)付款时间:
1、首付款:为合同价款的50%,合同签订且履行满3个月,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后,审核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安排支付。
2、尾款:为合同价款的50%,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并提供年度工作报告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后,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安排支付。
(三)合同费用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结算。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请款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请款通知书、费用结算表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约定申请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成交供应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四)结算时需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满足采购人税票需求的则由采购人扣回差价。例如:实际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则最终结算金额(含税3%)=【原审定应结算金额(含税6%)∕1.06】×1.03。
(五)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收成交供应商违约金及赔偿金。
三、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二)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标的)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四)若供应商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五)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内对尚未完成评标、评审的(招标与非招标项目),否决其投标、参与评审的资格;对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供应商没有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 org.cn/)中行业处分信息证明。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八)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被司法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提供无处分记录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具备10年或以上从业经验,其他参加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件、材料等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项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2020年至今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合同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17日17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如未能下载文件,请在截止时间内咨询供应商服务热线,过期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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