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依安县2024年双阳河流域水毁修复工程已由依水字〔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本级预算资金。招标单位为依安县水务局水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依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2024年双阳河流域水毁修复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依安县双阳河流域
2.4建设规模:修复双阳河堤防8处,总长3.288km;修复兴温排干1处,总长0.205km;修复新华排干5处,总长0.554km;修复兴俭排干2处,总长0.296km;新建过路跌水工程1座,以上内容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信誉要求: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否决;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失信记录,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3.7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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