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自助发验辅助设备 6 台,提供相应配套使用的交换机和电源插线板。
2.本项目拟划分为 1 个标段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包号 |
名称、内容 |
要求 |
1 |
自助发验辅助设备项目采购 |
自助发验辅助设备 6 台,提供配套使用的交换机和电源插线板。(详见比选文件) |
3.采购预算及限价:详见比选文件。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本项目拟服务期 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套设备质保不低于 12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06 月至今任
1
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 2024 年 0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比选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五、审查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审。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一)线上获取:
2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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