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J(请登录)
2.3采购范围:2025年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2.5服务地点: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其他资金100%。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招标控制价:87774.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拟派的消防技术服务人员须具备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拟派人员且在投标公司有社保缴纳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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