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亿元
采购需求: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有关政策,助力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加强与昆明市的深度合作,促进嵩明县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及经济社会清洁、绿色发展,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其他详细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协议签订起至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且完成并网并投产,且完成各级审计为止。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青石山蛤蟆井片区。
★资金来源:由社会投资人全额筹措。
★建设期:12个月建成并完成并网。
★生产运营期:25年(投资人建成运维时间为25年,到期后成交项目甲乙双方协议决定是否继续运营)。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一期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二期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合并实施。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供应商控股股东的2023年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须经企业或供应商控股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否则不予认可)。(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信誉(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磋商或经发现后取消磋商资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含停业整顿),磋商(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存在倒卖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建设期转让项目控制权的;
③为获取新能源资源作出不切实际承诺、恶意竞争的;
④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被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的;
⑥自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被收回开发权的;
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4.投资开发承诺:不得倒卖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建设期不得转让项目控制权。(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其他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承诺书须经企业(或供应商控股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否则不予认可。(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注:联合体磋商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7.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
7.1若以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放入响应文件中。
7.2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招租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7.3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2名。其中牵头人须为投资方。
7.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1月17日17时30分止,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