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安保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和顺院区)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安保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和顺院区)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942,480.00元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广东省外供应商还须提供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经营服务备案证明或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佛山市公安局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提供)采购文件事项
1. 获取(提供期限)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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