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XDZB
1.2项目名称:海曙区HS16-04-06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1.3项目概况:海曙区HS16-04-06地块1#演播中心、2#新闻中心、3#主楼、4#管理用房、5#水泵房、6#车库、7#宿舍、 8#临建演播用房、9#新闻梦工坊、10#仓库(转播车车库)、门卫、钢棚车库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拟拆除工程土地面积约39078㎡,建筑面积约33000㎡,最大拆除高度约110米,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
1.4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
1.5拆除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510335元;残值回收费用评估值:1306866元。
1.6招标范围:海曙区HS16-04-06地块1#演播中心、2#新闻中心、3#主楼、4#管理用房、5#水泵房、6#车库、7#宿舍、8#临建演播用房、9#新闻梦工坊、10#仓库(转播车车库)、门卫、钢棚车库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1.7施工总工期:14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1.9安全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2.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2.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2025年1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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