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YZB
2.项目名称:2025年石河子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投资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概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核(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跟踪服务、施工进度款及过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及各节点费用测算、分析、预测和审核,以及实施过程中合同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纠错和变更费用管理、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控制价编制或审核、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出具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确保项目在批准的总投资预算中完成建设,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结算终审定案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9号文)第(八)条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113号文),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2) 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至少有一个全过程造价业绩;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相关造价人员不得少于3人,常驻现场代表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造价工作10年以上(提供工作履历)人员不少于1人;
(3)投标单位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10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01月16日23: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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