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通湖南岸可持续发 展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益阳市 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 于大通湖南岸可持续发展一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 大发财发202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 项目 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 +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中央 补助资金 29.95 %+ 地方自筹 70.05 % , 招标人为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益阳 市 / 州 大通湖 县/ 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全线里程长度为 13.918 km ,其中包括主线 K0+000 ~ K12+850 、南湾湖支线 AK0+000 ~ AK0+628 、千大线支线 BK0+000 ~ BK0+440 。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20km/h, 路基宽度 6.0m 。
2.3 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 后续服务周期: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 需 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丙 级及以上资质;② 公路行业(公路) 专业 设计丙 级 及以上 资质。 近七年内 ( 2016 年 10 月 30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完成过一条里程不少于 10 km 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并在人 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lxy.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0 : 0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 24 :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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