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公司碳资产公司北京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碳资产公司北京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120自然日
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能源平台及高压配电无人值守改造服务项目的建设,包括数字能源运管平台建设完善、水系统、电力计量系统及配电室无人值守数字化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综合能源服务建设项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证明),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证和软件产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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