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6872.6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要区莲塘镇上察道路及房屋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项目实施地点 |
1 |
高要区莲塘镇上察道路及房屋改造项目 |
1项 |
100日历天 |
高要区莲塘镇上察 |
备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相应的项目承担能力;
(3)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 其他要求:
①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④ 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内查询得出的企业信用报告打印证明材料或网页查询信息截图;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以网上截图为准,采购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⑤ 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报名登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上述涉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0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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