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B-BL-20(请登录)
2.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二期3号楼402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伍仟陆佰捌拾伍元整(¥725,685.00)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贰万伍仟陆佰捌拾伍元整(¥725,685.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二期3号楼402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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