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门特对象 严重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 1、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认定标准:须具有精神专科就诊史,并经精神专科医师确诊。 ********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认定标准: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类疾病,且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复查评估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长期管理。 *********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从认定日开始计算,一年后复评。 二、鉴定流程 1.我院目前周一到周五的正常工作日,在精神科急诊一楼“门特诊室”,由副高职称以上的医生进行门特鉴定工作。 2.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既往就诊病历资料在门诊大厅一楼“医保服务站”进行门诊特殊病申请登记,领取《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填写患者基础信息。 3.申请人凭《申请表》,到我院门诊挂号窗口挂“门特鉴定号”,到精神科急诊一楼的“门特诊室”进行鉴定。 4.选择定点医院###市参保人员,职工医保患者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只能###市精神卫生中心;居民医保患者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选###市精神卫生中心###市锡山人民医院(限居民)###市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居民)。异地参保人员需根据参保地要求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原则上参保人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当年内不得变更。 5.鉴定完成后,由医保办负责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流程,将《申请表》交至医保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门特鉴定结果,对不通过的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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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77131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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