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桂平市易地扶贫搬迁长安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项目变配电(永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1237.79元
最高限价:2901237.79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桂平市易地扶贫搬迁长安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项目变配电(永久)工程(6*125010kV/0.4kV),该用电项目位于桂平市长安产业园内,用户报装容量为7500kVA;10kV电源以架空+电缆方式接入接电,在1号杆旁新立12米杆1基,在新立杆装一组刀闸、一台柱上断路器、一组避雷器,然后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敷设YJV22-3*300 450米至1号配电房高压进线柜;高低压柜部分(含发电机、发电机柜、高低压柜、干式变压器);室内配电房电缆沟、室外电缆沟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且发出开工令后60日内完成。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壹人,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技术负责人要求:无。
③专职安全员要求:壹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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