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
3、项目名称:房县北门桥广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0.777598(万元)
6、最高限价:130.77759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2)、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章的承诺函);(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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