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2027年绍兴烟草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标段4、标段5重新招标);
2.招标编号:SX;
3.项目实施地点:嵊州(标段四)/新昌(标段五);
4.项目概算:75万元,其中:标段四:40万元,标段五:35万元(其中嵊州异地修理20万,新昌维修15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为负数,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合同一次性签订,招标人(或具体委托单位)定期对服务提供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履约评价办法有权与不合格的服务提供方提前终止合同。
标段四:2025-2027年绍兴烟草嵊州分公司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安排,需开展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维修,项目预算400000元(如项目预算提前完成,则提前结束该项目)。
标段五:2025-2027年绍兴烟草新昌分公司、嵊州异地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安排,需开展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维修,项目预算350000元(如项目预算提前完成,则提前结束该项目)。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重复中标(每个标段内要求提供的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开标顺序为04标,05标依次开启。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前款允许其他组织投标时,非法人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的无行贿行为记录);
3.从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4.类似案例要求:☑无/□有,/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1份)复印件,并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11日;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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