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补助6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根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2016年修订)》确定的河道治理目标,为适应新水沙条件,在已有河道治理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加固已建护岸重点薄弱区域,强化嘶马弯道、太平洲左缘等导流岸壁的控导作用;遏制落成洲右汊和太平洲右汊、小泡沙右汊分流比扩大态势,进一步稳定河势,保护自然岸线, 消除江岸坍塌隐患,保障防洪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程任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千米。河势控制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2.03千米,加固29.354 千米。
工程级别: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以防御1954年型洪水为设计标准,河段设计流量三江营以上取大通洪峰流量为85400立方米/秒,三江营以下考虑入江水道行洪为100400立方米/秒,设计洪水位6.42~5.76米。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常州市境内工程:录安洲夹江右岸省庄河~肖龙港段护岸加固工程长度940m,对应主江堤桩号207+700~208+300 和208+800~209+300。
护护岸加固工程区域位于近岸~-15m 等高线附近,为水下护脚工程,采用散抛石防护,分三个抛区:①抛区抛宽10~20m,抛厚1.0m,抛护面积17899m2,块石量17899 m3;②抛区抛宽10~15m,抛厚1.2m,抛护面积12804 m2,块石量15364.8 m3;③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0m,抛厚1.5m,抛护面积9706 m2,块石量14559 m3。
录安洲夹江右岸省庄河~肖龙港段护岸加固工程合计防护面积40409 m2,水下护脚抛石工程量47822.8m3。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期的建设监理工作(以实际发生为准)。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2024年8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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