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济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231号)、《国铁集团、河南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濮阳至济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9〕419号)等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山东段)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山东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2.2工程概况
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位于山东省西部和河南省东北部,连接山东、河南两省省会,线路成东北-西南走向。郑州至济南铁路山东段,起自京沪高铁济南西站,向西途经济南市槐荫区、市中区、长清区、德州市的齐河县、聊城市的茌平县、东昌府区、阳谷县和莘县,至山东省与河南省省界,正线全长168.392km,其中桥梁长度158.6km,占线路总长的93.93%,聊城市境内115.295km,德州市境内20.462km,济南市境内32.635km。主要工程内容为:通信、信号、信息、客服、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电力、电气化、给排水(区间四电工程部分)、房建、暖通及其附属工程(四电房屋工程部分)。本工程工期为:30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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