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JJ********项目名称:2025 年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最高控制价(含税):人民币 ********.00 元,若超过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项目需求:2025 年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 1 项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对此出具书面声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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