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中际建招字【2024】059 号的泉州绿色建筑产业园二期工程勘察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绿色建筑产业园二期工程勘察项目;2.1.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7326.8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9664.4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662.3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厂房共11 层,地上 10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 52184.33 平方米)、宿舍楼共 9 层(建筑面积 15082.47 ㎡)、值班楼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具体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0686.664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256.1065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按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初勘、详勘、测量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勘察规范和国家、行业、福建省相关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和施工勘察等内容。项目涉及的勘察孔位共计95 个,包括主楼建筑物孔 53 个,纯地下室孔 21 个,基坑计价孔 21 个,本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实施方案以中标后勘察单位意见为准且应满足挖填方网格化计算要求;
期 |
2.6. |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 |
/月。签订合同后,以接到招标人勘察任务书通知后 3 天内进场开工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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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勘察周期:自进场开工之日 30 日历天(其中初步勘察、测量报告应 |
在 20 日历天内提供)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 23 时 59分 59 秒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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