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XD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项目 人力支持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 项目安排,招标人现通过人力技术支持形式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以保障徐大堡核 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工作按期、顺利执行。
2.4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专业 技术人员16名(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以支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 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项目要求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水预处 理、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以及各个系统辅助的加药、反洗等系统调试 工作。
2.5项目地点:徐大堡核电站现场(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
2.6服务期:合同生效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方调试进度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 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 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 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 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提供2020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 个已执行完成或正在执行的水处理类项目人力支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 合同范围和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发售时间:2025年01月06日17:00— 2025年01月13日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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