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沈阳市康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项目工程已由康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康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石笼石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涵、农桥、排涝站、排水沟、田间道路、防护工程等,工期26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
签约合同价为7789万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1)石笼石笼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100 00万万平方米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 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500万元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2023 023年年或或22024 024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请于请于22025 025年年11月月66日日下下午午88时时330分0分至至22025 025年年11月月1133日下午日下午1100时时00分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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