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C
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内容:
1、投标人应能通过访谈、核查、测试等三种不同技术手段对目标系统进行充分测评,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定期汇报,并给出整改建议。完成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个三级系统等保测评工作。
2、协助甲方完成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个三级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保证系统定级通过专家评审,配合在项目属地网安管理部门获取正式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3、最终向用户单位提供完整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以下技术规范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l《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l《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
l《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0)
l《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 20984-2007)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竞标。
6.外省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服务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对异地开展测评活动的等级测评机构,其每个测评项目实施前均需先行到吉林省公安厅总队进行报备,并取得吉林省公安厅总队出具加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吉林省异地测评报备回执》后才可进行测评项目实施,并协助甲方获得被测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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