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估算金额(万元) |
框架入围供应商数量 |
框架履约执行方式 |
协议期限 |
1 |
保险服务 |
1 |
包1充电站综合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
2025年国网河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充(换)电站综合保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其他保险服务 |
1 |
项 |
137.283019 |
1 |
子公司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1 |
包1充电站综合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子公司2025年公众责任险项目 |
保险服务,其他保险,公众责任险 |
1 |
项 |
10.735849 |
1 |
子公司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2 |
包2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2025年安装工程一切险项目 |
保险服务,其他保险,工程险 |
1 |
项 |
23.235849 |
1 |
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2 |
包2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电网机器损坏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机器损坏险 |
1 |
项 |
10.396226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2 |
包2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电网财产一切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 |
1 |
项 |
98.226415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2 |
包2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航空器机身一切险及责任险保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其他保险服务 |
1 |
项 |
53.396226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3 |
包3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雇主责任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其他保险服务 |
1 |
项 |
1134.726415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3 |
包3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 |
保险服务,其他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
1 |
项 |
503.339623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4 |
包4车辆保险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 |
保险服务,财产保险,车辆险 |
1 |
项 |
1686.933962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 |
保险服务 |
5 |
包5职工团意险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与子公司2025年职工团意险项目 |
保险服务,人身保险,人身意外险 |
1 |
项 |
1015.160377 |
1 |
产业单位保险在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子公司保险直接履约执行,后期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 |
技术服务 |
1 |
包1产业单位车载终端升级技术服务 |
国网河南电力产业单位车载终端升级技术服务 |
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
1 |
项 |
/ |
2 |
产业单位电商二级专区直接履约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8日23:59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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