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比选人)的委托,对 宿州经开区金海二路等九个项目结算审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二、比选范围
(1)、比选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金海二路等九个项目结算审计采购项目
(2)、比选项目编号:AHC
(3)、项目概况:
一包:1、新建尚源文创、韵权加油站及东平路供水管网项目送审价17.2万元。
2、和谐苑小吃群建设工程送审价52.8万元。
3、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用地内水塘清理回填工程送审价350万元。
4、宿州经开区供电EPC工程(河路、屹墩科技等4家企业、金泰六路、金泰七路、金江五路、金江七路)送审价 949.24万元。
二包:5、宿州经开区五里安置区、千亩苑、百丽嘉园小区、淮海学府、淮海花园小区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送审价1123.1万元。
6、宿州公交经开区停保场项目供电线路改造工程送审价718.49956万元。
7、原欣意电缆项目供电、供水及消防提升改造工程,送审价供电:760万元,供水及消防:250万元。
三包:8、宿州经开区金海二路、三路、五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送审价1977.27万元。
9、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出入口形象(雕塑)施工安装项目送审价542.50万元。
以上一包,二包是初审,基本费按照皖价服86号文打3折执行,审减额费率最高为1.8%。三包是审计核查,基本费按照皖价服86号文打1折执行,审减额费率最高为1%。基本费不参与报价按照文件执行,审减额参与比选报价,由比选申请单位自行考虑填写。
注:比选申请单位可以任意选择1个包或3个包进行比选,评审按1包至3包顺序依次进行,一个比选申请单位只能中1个包,在前一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参与后续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信誉: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发布时间:请于 2025年01月03日至 2025年01 月08日,(获取时间:工作日售价:每包段人民币500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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