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CSJ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4-02403
3、项目名称: 蕲春县人民医院双泵透析机2台、单泵透析机18台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60 (万元)
6、最高限价: 306.8 (万元)
7、采购需求:
蕲春县人民医院双泵透析机2台、单泵透析机18台项目共分为2个项目包,包括所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不少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