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品目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1 |
高新区 A5(2024P11)地块康养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
1(项) |
否 |
¥779978.88 元(含暂列金额 46166.22 元) |
/ |
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证明 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交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证明 2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不含谈判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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