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溧阳市沙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常州市水利局以批文名: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溧阳市沙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文号为常水农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溧阳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溧阳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溧阳市沙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溧阳市沙河水库灌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配水工程、渠系建筑物、道路工程、管理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等。概算总投资金额:7543.48万元,施工总工期:9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监理对应内容为溧阳市沙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监理费用概算金额:192.5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约9个月(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原件扫描件),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总监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 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总监职务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信用等级要求: / 。
(8)其他要求:(请登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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