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项目开口工程(二期)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21】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499.4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499.4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0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项目开口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50处,计划建设道路开口约50处。主要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破绿及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2499.4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项目开口工程(二期)施工-剩余部分,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项目开口工程(二期)施工-剩余部分,新建开口工程10处,主要包括新建开口路面、路基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现状开口路面13处,主要包括新建开口路面及标线。共计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约6021.84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补遗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达到现场施工条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25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并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4)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16时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