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固始县运管局集中式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固始县运管局集中式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运管局集中式充电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A32
2.3项目地点:固始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930540.89元;
2.5建设内容及规模:钢结构办公室、车棚膜结构工程、场区硬化及标线工程、充电设备工程。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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