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清远市弘福花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 采购需求书 |
5,040,000.00 |
5,0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经营内容,注册资金50万元或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③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8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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