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五)(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五)(二次)。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YQS-1-CG
5.实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订单次日起15日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应急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订单次日起10日内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可提供更加优惠的供货周期)。
6.质保期:未启封的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7.实施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包号 |
原料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元/Kg) |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kg) |
合同期内预计采购数量(kg) |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元) |
合同期内预计采购金额(元) |
4 |
水果美拉德反应物 |
598.00 |
50 |
100 |
29900.00 |
59800.00 |
6 |
白兰花油 |
5199.00 |
5 |
10 |
25995.00 |
51990.00 |
10 |
甘氨酸 |
83.90 |
10 |
20 |
839.00 |
1678.00 |
11 |
鲜草莓超临界提取物 |
338.90 |
5 |
10 |
1694.50 |
3389.00 |
15 |
叶醇 |
3219.00 |
10 |
20 |
32190.00 |
64380.00 |
18 |
可可粉 |
97.00 |
100 |
200 |
9700.00 |
19400.00 |
23 |
甜小茴香萃取物 |
421.00 |
700 |
1400 |
294700.00 |
589400.00 |
25 |
复合水果提取物 |
414.00 |
500 |
1000 |
207000.00 |
414000.00 |
主要成分及功能描述:
包号 |
原料名称 |
主要成分 |
功能描述 |
4 |
水果美拉德反应物 |
水果美拉德反应物 |
提升卷烟的香气、改善吸味舒适性以及降低有害成分 |
6 |
白兰花油 |
白兰花油 |
减少刺激,增加香气,并改善口腔湿润度 |
10 |
甘氨酸 |
甘氨酸 |
参与烟叶Maillard反应 |
11 |
鲜草莓超临界提取物 |
鲜草莓超临界提取物 |
具有丰富烟香、增加甜香和果香香韵 |
15 |
叶醇 |
叶醇 |
掩盖杂气,改善口感 |
18 |
可可粉 |
精制可可粉 |
丰富、丰厚烟香,赋予卷烟制品丰富偷悦的烘烤、坚果香香韵,减轻刺激性,掩盖杂气,提高品质。 |
23 |
甜小茴香萃取物 |
梅子提取物、香荚兰提取物、无花果提取物、二氢猕猴桃内脂、乳酸、β-苯乙醇 |
降刺,改善口感,干净余味,纯净柔和烟气 |
25 |
复合水果提取物 |
番茄提取物、香荚兰豆酊、β-大马酮、弗吉尼亚烟油 |
柔和、细腻、透发烟香,增加清甜润感 |
注:1.本项目所有包可兼投兼中,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和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预计数量仅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数为准。
3.招标人有可能因生产计划调整减少相应材料的采购量,中标人在采购订单外备货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4.每个包号合同期内预计采购数量每增加100%-200%(含)结算单价扣减1%结算金额,每增加200%-300%(含)结算单价扣减2%结算金额,每增加300%及以上结算单价扣减3%结算金额。
5.投标样品的提交方式
(1)投标人根据上述主要成分、功能描述及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制作投标样品。包装投标样品的包装物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确保投标样品密封完好。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2套投标样品(200g/份/包),投标样品的容器外包装箱须标明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投标样品的容器所有部位不得带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的商标、厂家字号、品牌标识或其他特殊标记,否则不予接收。样品涉及理化指标和安全性指标的,投标人提交样品同时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招标人将根据需要予以检测。未提交样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提交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2.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报包号名称及包号、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电子邮件获取要求
报名邮件内容要求:
(1)邮件主题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五)(二次)报名邮件( 投标人全称 )”。
(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名称及包号。
(3)邮件附件内容为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
(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人需求邮寄招标文件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零时起至2025年1月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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