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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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备案。以绥发改审发〔2024】60号、绥发改审发(2024)22号、绥发改审发(2024)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绥中县燃气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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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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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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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24日开工至2025年08月31日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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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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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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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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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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