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商业用房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商业用房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预算价格: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B-04、B-06、B-09、Y-10、Y-11、Y-12、Y-16、Z-01、Z-05、Z-08共10个地块及绿地海德公馆、滨海丽景共12个项目住宅市场均价的评估咨询、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二、三层商业铺面市场均价的评估咨询,以及回购自改铺面业主商业用房权益评估咨询,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详细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部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评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其中制定评估工作方案1工作日;现场勘察以及市场调查2工作日;编写及装订评估报告7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评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其中制定评估工作方案1工作日;现场勘察以及市场调查2工作日;编写及装订评估报告7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若查询情况与承诺不一致,与实际查询为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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