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对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供货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对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人乳头瘤病毒(HPV-DNA)分型检测、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吗啡MOR、单纯疱疹病毒Ⅰ+Ⅱ型抗体检测、手部细菌培养、免疫组化(每项)、吸入性10项过敏原检测、优生优育十项、高血压组合五项、全血元素六项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不满6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6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要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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