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4-0784
- 交货/服务时间:2025-2026
- 交货/服务地点:南京市、上海市
- 供货范围:
5.1.就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并在华东新华(含所属子、分公司,下同)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并每月到华东新华进行一次现场法务工作指导;
5.2.参与华东新华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完善工作;
5.3.参与华东新华经营所涉及的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的法律审査、修订工作,并在甲方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招标文件或合同审查会议,提出法律意见;
5.4.为华东新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出具盖章版法律意见书。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重要经营决策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决定研究,岀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5.5.诉讼案件启动前期(律师聘请前),代为整理、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和诉讼策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内部决策、汇报使用;
5.6.参与华东新华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活动;
5.7.参与华东新华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增资、减资或资产重组,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和出具法律意见,全过程参与项目的实施;
5.8.每一季度举办一次法治专题讲座,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
5.9.参与华东新华项目收购或投资的初期筛查法律服务;
5.10.应华东新华要求,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供法律保障;
5.11.定期向华东新华提供国家有关最新法律法规信息、政策依据、司法判例等;
5.12.对华东新华要求解决的其他法律事务问题,可依甲方要求出具盖章版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5.13.办理华东新华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5.14.根据要求每周派专人1-2次到华东新华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5.15.年审合同不低于30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不低于100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 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 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5.熟悉或拥有企业改制、国企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收 并购业务操作以及法律诉讼等丰富经验;
6.主办律师从业年限5年以上;其他团队成员从业年限3年以上。
7.供应商应在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 专项资格条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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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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