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预估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报价要求 |
1 |
1-1 |
小型客车 |
3年 |
170000 |
1700 |
本次报价统一下浮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① 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③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④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⑤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a.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b.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⑦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⑧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⑨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有汽车租赁公司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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