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G1-********-YNWY-0085 项目名称###县中医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包含电子鼻咽喉镜一台、电动吸引器一台、中频脉冲治疗仪两台等,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设备终身免费维护保养。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设备终身免费维护保养。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设备终身免费维护保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A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B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C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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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angwe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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