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弱电设备材料采购采购/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8-510182-04-01-318502】第FGQB-0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0182-04-01-318502】第FGQB-04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彭州市企业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及同一园区内办公用房装饰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582.2㎡,其中B栋1层、C栋1-4层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8262.8㎡,C栋 5-9层和D栋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319.4㎡。建设内容涉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绿化以及为企业服务中心采购并安装智能化、数字化的设备设施。
2.2项目地点:彭州市。
2.3项目规模:采购弱电设备一批,具体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彭州市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弱电材料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包括:超薄高清升降卷屏、触摸查询一体机(市场监管)、自助查询机(不动产)、自助打证机(不动产)、自助机(审批局-蓉易办)、自助存取件柜(审批局)、自助查询机(社保)、自助查询机(医保)、智能服务机器人、服务器、信息化、一体化听证工作站、律师智能阅卷一体机、诉讼服务智能自助终端、诉讼缴费机、12309检察智能服务站、律师智能阅卷一体机、矛盾纠纷智能法律咨询服务查询机、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智能媒体主机、庭审语音转录系统客户端、高清数字庭审主机、法官庭审应用系统、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等材料设备。
2.5计划供货期:40日历天(按招标人发出的“发货通知单”所载明的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省、市、行业现行有关施工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省、市区、行业标准不同的,按高的标准执行),并能达到移交接收单位的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智能化弱电设备销售或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超薄高清升降卷屏、诉讼服务智能自助终端、高清数字庭审主机 。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8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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