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德阳市罗江区黄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罗发改投资【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生态环保专项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万安镇。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治理总长度27km,金山镇段构建植被型生态缓冲带23200m,建设人工湿地40000m;生态截流沟240m;金山镇G93 至胜天河汇入前构建生态缓冲带(草本型)24000m;万安镇段构建植被型生态缓冲带36800m;新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
2.3.监理服务期限:对应施工标段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对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过程、施工延长期、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和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各一个。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等一切事宜。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月27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5年 01月 20日09时30分00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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