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声明
接受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委托,在代理权限 内执行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委托人的相关事务,以保障核电项目正常生产运行。中核运维技 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人,依照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授权参与合同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理 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由委托单位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壳强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WO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壳强度试验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为验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壳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委托合格承包商执行调试期间的安全壳强度试验,并对安全壳结构完整性状态做出评价。
2.4 招标范围: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调试期间安全壳强度试验。
2.5 项目地点:
试验分析及方案编制:乙方所在地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4号机组调试期间安全壳强度试验验收完成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20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合同封面 页、主要内容页及签署页或安全壳强度试验报告签署页、主要内容页为有效)。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为准,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 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4.2 发售时间:2 0 2 4 年 1 2 月 2 6 日 1 7 时 0 0 分— 2 0 2 4 年 1 2 月 3 1 日 1 7 时 0 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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