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2024年度镇江经开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采购包1:30.999600万元;采购包2:26.000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最高限价:180元/升。采购包2最高限价:500元/升。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预算金额:309996元,最高限价:180元/升。
采购包1采购需求:采购30%丙硫菌唑可分散油悬浮剂一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采购包2预算金额:260004元,最高限价:500元/升。
采购包2采购需求:采购200克/升氟唑菌酰羟胺悬浮剂(含伴侣)一批(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2.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采购包2
1.2.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 2.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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