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136000元
4、最高限价:136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 |
136000 |
136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购置儿童牙科综合治疗机2台,本项目包含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保期:1年(自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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