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如下: 选取文件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六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自 2021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沥青或其他沥青类生产辅料供货业绩合同”。 修改为: “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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