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青龙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青龙满足自治县祖山镇、龙王庙乡,海港区驻操营镇。
2.2招标范围:
1)风电场区地上物清除及转运、土地平整覆土、种植草籽及树木补种,进行植被及养护,配合进行环境、水务管理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通过验收,两年质保期内维护养护工作,苗木当年成活率≥90%,草籽出苗率≥90%,2年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均不低于85%。
2)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委托青龙县林业局认可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组织市县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施工结束后对接林业局组织现场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总价中由承包商承担。
2.3工期:2025年1月20日-2025年4月30日,施工工期以下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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