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某智慧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包2)(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某智慧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包2)(第二次),项目编号(ZYT-20241216-06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预算:包二:为某街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相关设备及施工服务,采购预算68.76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48.28万元,税率13%;施工部分20.48万元,税率9%)。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因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某智慧街区升级改造项目的物资、施工及系统服务进行采购。;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包1已采购完成,包2情况如下;
分包名称 | 货物部分 (元,含税) | 施工部分 (元,含税) | 服务/交货/施工地点 |
包二 | 482800 | 204800 | 镇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包2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人份额为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比选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因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某智慧街区升级改造项目的物资、施工及系统服务进行采购。;
2.2服务期限:同“合同有效期”;
2.3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5合同有效期: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包二: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控股管理关系: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9)在本项目比选活动中串通参选的。
5.人员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参选人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件备查;②所提供人员2023年12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人员社保与合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的,则另须同时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原件备查;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或2023年12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10.本项目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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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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