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62-CGN-241226391、SXMTZB2402F-1486(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62-CGN-241226391、SXMTZB2402F-1486(N)),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安全监控设备按照说明书使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定。为了确保传感器稳定性,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对我矿矿用安全监控设备安全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
标段内容:1、每年检定一次:激光甲烷传感器60台,矿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10台,管道激光甲烷传感器30台,矿用氧气检测报警器20台,矿用温度传感器25台,二氧化碳传感器20台,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20台,液位传感器10台,矿用负压传感器3台,矿用烟雾传感器30台。2、每半年检定一次: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60台,管道一氧化碳传感器20台,矿用风速传感器15台,双向风速传感器30台。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安全计量器具检定服务项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授权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所在地);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传感器检定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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