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奥立石化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通讯地址:湖北###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9楼,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99********,邮箱:hbysg********),申报时应当附书面材料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附相关证据。二****、奥立石化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属****于奥立石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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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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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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